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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违法施工 一工人坠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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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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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山人 于 2013-10-25 13:13 编辑

一名施工人员在靖远县乌兰镇东关村新农村改造工程工地坠楼身亡,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时发现,属于靖远县重点工程的该项目竟然是违法工程。10月18日记者从靖远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因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三名工作人员对该工程监管不力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被法院一审判处犯玩忽职守罪。

  施工现场 工人坠楼身亡

  今年4月16日下午4时10分许,靖远县乌兰镇东关村新农村建设及城中村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工人坠楼事故。据调查,死者系靖远县海洋综合加工厂的工作人员李某,其在该工程工地6号楼2单元6楼安装窗框时坠楼身亡。

  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发现,李某发生事故时所在的工作面飘窗板断裂且其作业时未系安全绳、戴安全帽。

  经进一步调查,东关村新农村建设及城中村改造工程在建设、施工、监理、门窗安装时缺少相关手续,检测过程的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平均合格点率小于90%,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案发当日,负责施工的甘肃宏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项目部负责人与死者李某的亲属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李某亲属共获经济赔偿62万元,李某亲属表示谅解并要求不予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事故调查 事发工地是违法建筑

  事发后,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4月18日,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站长刘玉龙和聘用的两名工作人员张宏宇、刘德荣向靖远县检察院投案自首。

  据了解,2012年5月,靖远县东关村新农村建设及城中村改造项目属于靖远县确定的新农村示范点建设重点工程,该工程在没有办理开工许可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当年7月份,靖远县建筑管理站工作人员发现该违法工程后,遂于7月9日对该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要求该工程停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开工,但该工程未予停工,继续违法施工,建管站也未采取相关措施。

  今年3月25日,靖远县住建局负责人要求建管站对全县区域内违法工程进行强行停工,建管站工作人员也对该工程的监理方、建设方下发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告知书》,要求停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开工。但未对该工程采取停电、停水、施工设备清场等措施强制停工。之后该工程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继续施工。工作人员也未主动到该工程工地进行巡查向领导汇报情况,致使该违法工程继续施工。

  监管不力 建管站三人获罪

  今年7月8日,靖远县检察院指控刘玉龙、张宏宇、刘德荣犯玩忽职守罪向靖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玉龙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张宏宇、刘德荣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三人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东关村新农村改造工程违法开工建设的情况下,采取停工措施不得力,使违法工程继续开工建设,进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刘玉龙、张宏宇、刘德荣案发后,能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最后法院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均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4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山人 于 2013-10-25 08:55 编辑

我发的帖子成功了吗,论坛里怎么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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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就摔死了啊,哎!愿各方都尽快处理,让死者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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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3: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死者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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