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旅游法
做细做实三件事
旅游法实施在即,这是中国旅游发展史上的丰碑,也是新时期旅游业再兴的奠基石。尽管旅游法贯彻落实有一个过程,但这部大法的实施的战略意义在于它将撬动中国旅游经济,乃至国民经济中比重最大的服务业体系,不可小瞧、不可短视。
过去潜山旅游界有人曾抱怨:三十六行都有法,唯独旅游“无法无天”,在业内,由于市场规则缺位,碰到难题,找不到答案,在旅游经营中遇到一些窝心事,打掉了牙齿自己吞。盼星星盼月亮,只盼旅游有考量。今年十月一日,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旅游的各个主体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充满改革与创新精神的旅游法面世,是作为旅游大县的潜山各方面热切的期望。潜山旅游界人士不能作叶公,更不能迷糊昏然,冷漠以对。实践将证明旅游法是潜山建设旅游强县的最坚实支撑。法规的实施,潜山县各个方面应具有责任担当,当下,应奋起直追,努力贯彻落实旅游法。笔者认为至少要做细做实三件事:
一、旅游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潜山县旅游行业较为齐全,队伍宠大,普法的任务相当艰巨,应制订学习计划和标准,像当年创“五A”那样,分解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抓铁留痕,扎实推进。
二、对照旅游法的10章112条梳理潜山旅游、诸如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规划、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传统的旅行社、旅游交通、宾馆饭店、景区、企业规模和效益、公益性等情况做一次梳理、检索,做出基本分析 和判断,为旅游法贯彻实施做好有的放矢的应对准备。
三、旅游法实施将导引市场的调整,企业转型,传统的部门与产品将面临洗牌、改换门庭等变数,许多方面又是不可预知的,加上前期压缩公务消费,自驾游、自由行风起,我县大多旅行社、宾馆饭店效益下滑,个别企业甚至难以维继,当下之需,政府主管部门要出台措施以政策杠杆(如减税额、小额贷款、退保证金),稳住阵脚,使旅游企业综合实力、综合竞争力,不至于过多过快的“崩盘“与削弱。为下一步借法崛起,推动潜山旅游新格局、大格局形成而留住青山。
作者:朱邦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