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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21时15分,潜山县梅城镇县经济开发区内迎宾路“建国水泥预制品厂”门前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撞身亡,肇事车辆逃逸。现场除电动自行车碎片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和物证,潜山交警冒着滂沱大雨坚持排查走访,誓不言弃,终于在案发4个多小时后成功侦破这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现年36岁的凌某就是县经济开发区附近人,无驾驶证驾驶抵债得来的一辆日产“风度”牌小车。事发时,他开车送一位朋友回家,返回的路上因天下雨,车辆前挡风玻璃起雾,他驾驶技术生疏,一时不知该怎样处理视线模糊导致与前方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凌某驾车离开现场,将车沿小路开到自家老宅院内藏匿。凌某是明白自己驾车撞了车的,不说事故现场电动自行车被撞碎的程度也能判断事发时有不小的撞击力,再者,车前照大灯受损不亮,他把自己车上的挡泥板当作挂住的电动自行车外壳扯下扔掉,就是事发后故意藏车老宅也更加说明他清楚自己开车发生了事故。那么凌某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原来事发当晚,凌某和几个朋友在开发区广场一家饭店吃饭,四个人喝了一瓶白酒,他喝了二两多,然后又喝了一瓶多啤酒。 酒后驾车,且无证驾驶的凌某发生事故后当然不敢报警,他将车开回家后,回想路上发生的一切,又返回事发地查看事故情况,并躲在事故现场附近的一辆大货车后面看着交警怎样处置事故现场。死者是一个年仅18岁的姑娘,她的家在定远某地,跟随亲戚到潜山某企业工作,下班途中遭此不幸。当凌某看到事故伤者已经死亡时,更害怕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直到办案民警抓获他以前都没有勇气站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