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地震救灾中,我们也听到了另一种声音:4月21日10时,网友WongPok在微博上呼吁,“跪求社会志愿者们,不要再去芦山和宝兴了!”,“给救援部队让条路吧!”。截止当天17时,这条微博已得到13万之多的转发。据新浪前方通讯员报道,“大量非相关人员的涌入,使救援现场无序混乱。”据央视报道称,“因各路救援盲目涌往灾区方向,现雅安地区道路拥堵,伤者出不来救援进不去。”
五年前的汶川地震发生后,我们依然记得,无数志愿者带着一颗焦灼和大爱的心,进入灾区展开志愿救援活动,但因为各种原因,或者是专业技能缺乏,或者是灾区的受灾情况严重导致志愿者后勤保障不能跟上,最后一些志愿者反倒是成了被救援的对象。
目前我国的救援基本上是以110、120为主的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然而,日渐兴起的民间组织多为自发行动,缺乏一个管理层面的引导和疏通,由于是自发的行动,在救援前期的准备中,缺乏与前方的沟通,在行动组织中难免盲目,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对民间组织进行规范。将民间救援组织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加以规范管理和行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如110、120要建立与不同类型的民间救援组织的联系,一旦有群众求助或突发情况,在政府专业机构投入的同时,也要求民间救援组织参与,增加救援力量,提高救援的成功率。
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应在经费、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应给予民间救援组织一定的经费援助或提供设备,帮助其提高救援能力,对民间组织开展救援时的人员物力、财力投入应有适当的补偿;对参与救援表现优秀的民间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开展对民间救援组织的培训,尽快提高和完善其救助技能。各地开展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及各类救援演练应组织民间救援队伍参加,提高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的配合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