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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命里很少有阴天,就是偶尔下雨,对于我的印象也是彩虹。自幼我就是万花丛中最美的那朵。我无法隐藏自己的天生丽质。我聪明,虽然我并不怎么学习,但只要一学什么东西都会。我尊贵,我天生有贵族的气质。 我父亲是副县长,也是个很精明的商人。但跟我一比,他还不算顶体面。我也无法解释我的高贵气质从何而来。记忆中我的家人都听我的。我做错了事有我哥哥姐姐顶着。就像他们所说的,我就是家中的女皇,是百鸟中天鹅。 不说别的,就说说我在大学校园里的风采吧 或多或少。天气总有阴霾的时候。 就说刚到学校的那茬吧。我的那些破室友们。因为发型啦,服饰啦,交朋友啦,反正多啦。各种小事都要和我争。但他们怎么行呢?脑子不好使却很顽固。不过我最终还是要战胜她们的。 简单说说她们几个吧。王司露,是那种天天躲进图书馆的人。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说起话来别人也莫名其妙。什么曹雪芹啦。鲁迅啦。有什么意义呢?早都死了。方文静,大半时间都在整理,他的小空间整整齐齐。总是在洗衣服,洗的一尘不染。有时没事给家里打电话。什么碎话都讲。刚到学校那伙还老是一个人哭十几天鼻子。李兰,在宿舍养盆水仙花。养缸小金鱼,没事找人打打牌,周末还找几个人到学校池边的阳光里搞绣花。 班级上分出很多派,各派互不相容。我呢?是她们的头。我是大姐大。我要替这些木头们出注意。我是她们的主心骨。偶尔和其他党派发生纷争有我在的集团肯定把她们击败。 我小学初中成绩都是数一数二的,其实我也并没有花什么功夫,还是那句话就是因为我聪明。后来我懒得学。我仍然骄傲,好胜,以前老师夸我,我高兴,我理所当然。现在我恨。功课样样都好,那是没用的人才干的事。那也是那些长的太惭愧,不敢出来吓人的女生才出的下下之策。我要是也那样,我还有身份吗?我聪明,我不屑表现,只有那些傻子才成天埋头看书。我不同,我懒得解释太多。“步行街有家商店的广告上的美女看起来好熟哦。”她们都唧唧喳喳的议论不停,我鼻子朝天哼一声。冷冷的笑着:那是我。 我是广场上春天里最美的那个风筝。大家都昂着头看我。我美,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不能太自私,我的美不是留给我自己看的,也不能只是留给哪一个男人看的。我要是轻易的把自己交给哪一个男人,那对别人公平吗?我虽然很自傲,但也不能为了某一个人的幸福而让很多无辜的人为我受苦吧。我既然是春天里最美的那朵花,我就要尽量的释放自己的美和香味。把它传播到更远的地方。 王司露她们只有一个男朋友。因为她们普通,她们还常常在电话里哭的死去活来。还经常半夜抽泣的床都发抖。时不时的把自己灌的像个死猫,满嘴胡话。这些孩子都太倔了,说了也白说。对牛弹琴。她们丢了自己的身份,她们活该被抛弃。她们说死去活来叫爱。爱情?我不懂。不是我不懂,这个时代还有爱情?她们管她们的忧伤叫甜蜜的的忧愁。我简直没法跟她们说。我不同情她们。她们是自找的。我站在爱情的楼上看风景,她们闭着眼睛往下跳,还说这叫殉情。怪可怜的! 我是女皇。私下里那些男生说我是校花。难道校花的称号靠的仅仅是美吗?这不。那些长的和不相上下的女生不被我比下去了吗?因为我有脑子,我有手段。以前我也有男朋友,但全跟他们完了。我懒得理他们。一个字,烦。没办法,让我烦的我只好一脚把他踢开。怎么着!本小姐高兴。如今还有很多男生写信给我,说他们时常想我想的心疼,晚上独自流泪,流就流吧,我有什么办法呢?之后还说我绝情,其实我哪里又是绝情哪,我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都接受他们吧。可是他们哪个又符合我的要求呢?我的爱是理智的。我身边的那些傻瓜的悲剧还不够多吗?我不那样,我是女皇他们都在我的掌心里。我生来就是要征服他们,而且这些男人又一个个比绵羊还贱。他们说愿意做我的奴隶,愿意被我征服,还没打就缴械。 我也不是一直都高高在上,偶尔给他们当中个别的一些恩典,只要本小姐高兴,怎么做是不具一格的。 就说高中就追我的哪个 长的还可以的那个吧。他叫林语,那种整天还做着一谢谢五彩斑斓的梦的小男生。这种人还整天思索,把小脸拉的像个河马似的,我说他们这是何苦呢?他们这些人就是太认真。我不,我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赶就 干不干就不干,谁也拿我没办法。有人说我没心没肝的,那又怎么样呢?本小姐高兴!我有时候这样问他们:驴子是怎么死的呢?怎么死的?笨死的。我生活的滋润是因为我有脑子。我就是四季常青的树。每天都是我的春天。两三年过去了,还是喋喋不休的打电话发信息说爱我。天天想我。想见见面。其实见了面又有什么意思呢?不知道那些男人到底在想些什么。 突然有一天感觉有些闲的慌。他又打电话说想我。要见一面。嗨,见就见吧。要不然也烦得没完没了。爱我,总要付出点什么吧 。 “明天步行街肯德基见面吧。”说实在的,这种地方品位低,又混乱.不过遇到那种穷小子我还能说什么呢?虽然只要本小姐一张口他不敢不从。但是做人还是要厚道啊。 随后他又发一大堆信息说兴奋啊,荣幸啊之类无聊的话过来。我看都懒得看。 第二天见面,那家伙变的也太肥点吧。现在不流行的!我这样想的我就这样说,因为我还有一大优点就是真诚。我管他会怎么想呢!我说他胖像猪一样他还敢说不吗? 到了店里,他拿起菜单问:“吃点什么呢?你自己点吧。” 我拿起菜单随意勾了几笔,算一下才八十元。凑成一百吧。不然找钱也怪麻烦的。在勾几笔好了。 真奇怪,这小子好象还有什么意见似的。“吃------吃得下吗?” “谁要你全部吃啊?吃不掉不能倒掉吗?” 那小子光顾吃饭,连句时髦的话都不会说。落伍到这种程度还有脸混也够勇敢的。哎!既然来了就撑下去吧。顺便看看着小子穷酸到什么地步。 逛大街逛的脚疼。要是不提醒,你也休想着小子会有什么表示。脑子一根筋的人就这样。“找个房间休息吧。” “好的,大概多少钱的呢?三十行吗?” 我鼻子都懒得哼一声。那种地方是房间吗?那种地方是平民窟。 “那五十行吗?”你不想正眼看他。 “就这间吧。” 我指着九十的那间直接进去,懒得跟他废话。罗嗦!没有空调不正规能住人吗?我生气。 他进房间哼哼唧唧想和我说话,我睬都不睬他。我想好了,到12点,立马叫他回去。我就这样干的。是的,我叫他走他不得不走。真的走了,再也没回来。有点失落,不过也好。 在回去的汽车上。看见一个很面熟的壮汉在和司机争吵。帅的掉渣。 “老子要是付了钱怎么办?你他妈给我两倍。” “你付了就付了,你坐车就应该付钱。这是你的义务。” “什么义务不义务!老子不给又怎么的?但是我给了,你说我没给。你这是诽谤,你就得给我两倍。” “好了,够了。我懒得跟你争。我要开车。”司机轻声嘀咕,无赖。 “你他妈说什么?你他妈给我说清楚。老子是谁?认得不?给老子道歉知道不?” 司机不回答。 “你赔我钱知道不?给我道歉。妈的!” 周围的人都来劝。慢慢的才平息下来。嘴里还对司机说走着瞧。 这情景让我想起运动会上的事。四百米接力,跑最后一棒。像达到性高潮一样不要命的冲向终点,最后赢得比赛的不就是他。篮球场上展现结实的肌肉,火力四射的不就是他。今天在这种情况下相见,难道命中注定? 自然而然我的魅力把他吸引了过来。 “我好象那里见过你。” “原来你也在这里啊。”套用一下张爱玲的,用的自我感觉天衣无缝。 事情也理所当然的发展起来。稍稍了解一段时间发现他还是学生会主席。有面子。校外的巴比伦也是他开的,狂有面子。听说不少女生在追求他,但那有什么关系!这正是检验本小姐实力的时候。我就是金庸小说中的倚天剑。宝剑出鞘,谁与争锋?他就是那把我等了很久的屠龙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