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025|回复: 2

牛人;22岁男子赤手空拳抢运钞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25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22岁男子赤手空拳抢运钞车 5秒被制服
12月2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肖某被当场制服。                                                                                   (图据网络)
14:38
网友发微博:有人抢银行
14:50
警方接到报警
14:52
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
“南桥有人抢银行。”昨日下午2点48分绵阳网友发微博称。从微博中的图片可以看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两名押运人员用枪指着他。看模样,男子近20岁。2点50分,绵阳涪城区城厢派出所接到银行报警,“南桥一银行有人抢运钞车,押运员已将其制服。”2分钟后,警方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做笔录。
据城厢派出所的民警介绍,作案男子是绵阳游仙区中兴镇人,今年22岁,姓肖。实施抢劫时手里没有任何武器,在押运员提着钱从银行往外走的时候冲上前去,企图抢走押运员手中的装款箱。
目击者:好像有人抢银行
目击者范先生下午打的回家,坐车到南桥一银行时看到有很多围观人群。“好像有人抢银行,胆子才大哦。”范先生对出租车司机说。出于好奇,他下了出租车。
当他走近围观人群,“我看到一个20岁左右的小伙子躺在地上,有两个安保人员用枪指着他。”范先生回忆当时的情景。他说小伙子当时没有反抗,只是对着安保人员说:“有脾气就打死我,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范先生用手机拍下了现场,发了微博。他当时以为有人抢银行,就在微博上写道:“南桥一银行门口有人抢银行。”后来,他听到一名安保人员打电话说,“把钱拿下运钞车时有人抢钱,现在我们已经将他制服。”
范先生是下午2:48发的微博,警方2点50接到报警,2分钟后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了绵阳涪城区城厢派出所。
警方:作案头一天在城里踩点
“他是正常人,在做笔录的过程中头脑很清醒,说话条理也清晰。”绵阳涪城区城厢派出所的民警席飞介绍。抢劫嫌疑人肖某是绵阳游仙区中兴镇人,今年22岁。
据肖某交代,23日,他从游仙区到绵阳城中踩点,在城中逛,寻找适合实施抢劫的银行。22岁的肖某没有工作,警方猜测他作案的动机就是想要钱。“他手里没有拿什么东西,想趁押运员一时疏忽把钱抢走。”
民警介绍,这种案件在绵阳还是第一次发生。而且属于重罪,要被刑拘。记者前往了解调查时,肖某还在做笔录,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还原现场
押运员提着钱箱出来他突然扑上来
昨日下午2点45分左右,绵阳市城区南河路某银行储蓄点一切如常,肖某的突然出现,让人目瞪口呆。“从押运员反应过来有人抢钱到把肖鹏制服,最多只有5秒的时间。”民警介绍。
正当绵阳市保安服务公司四名武装押运人员执行押运任务,将装满现金的钞箱从储蓄点提出大厅,转移至运钞车的一刻,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事发时,一名押运员站在运钞车旁边警戒,一名押运员站在银行门口警戒,两名押运员进入银行内负责转运当日储蓄的现钞,武装押运过程戒备森严。
当两名押运员手提铁箱走出银行的一瞬间,肖某突然扑向手提铁箱的押运员,企图抢走铁箱内的钱。“当时感觉很吃惊。”当值的押运人员说,就觉得手中一沉,下意识攥紧了手里的钞箱。就是一瞬间,其他三名呈“品字形”队列的押运人员迅速反应。手提铁箱的押运员立马牢牢护住铁箱,接着一脚把肖某踢开,围观的群众也上前帮忙。仅仅5秒钟,肖某被制服。随后,押运人员立即报警。 综合中新网相关新闻发微博邀约抢银行遭行政拘留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谢颖)“世界末日到了。准备玩把大的!把巴中所有的银行洗劫了,是巴中的爷们儿就干一回。期待你的加入”。12月18日,距离所谓的“世界末日”还有3天,巴中两青年在微博发布“英雄帖”,邀约“志同道合”者洗劫银行。不料被警方盯上,两人被处以行政拘留。
12月19日,治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12月18日22时许,微博账号“孙某”、“王某”分别在网络上发表“世界末日到了。准备玩把大的!把巴中所有的银行洗劫了,是巴中的爷们儿就干一回。期待你的加入”及“三天后就是世界末日了,准备玩把大的!是爷们的把巴中银行挨个洗劫一遍,有木有入伙的”的言论,同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其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警方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及电话联系,查找到发表该微博言论的人。民警分别对二人进行询问和教育,孙、王两人对所发言论供认不讳,同时两人保证今后不会在网络上发表扰乱公共秩序的言论及帖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对孙某行政拘留二日(因其系未成年人,法定不执行),决定对王某行政拘留五日。
发表于 2012-12-2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脑子进水了
发表于 2012-12-25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给力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1-15 12:53 , Processed in 0.076242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