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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看汪恒救人孔子评赎奴隶 当时在春秋时代, 鲁国有个规定,凡是到国外旅行去,看到有鲁国人在外国被卖为奴隶的,可以花钱把他赎出来,回到鲁国后,到国库去报帐,国库照付。孔子有一个学生,真的在国外看到有鲁国人被卖为奴隶了,他就把他赎出来。赎出来以后,他没到国库去报帐,别人都说这个人品格高尚。孔子知道后,大骂这个学生,说这个学生做错了。别人奇怪了,做好事嘛,又赎了人,又不去报帐,这不是好事吗?不是品格高尚吗?孔子说看问题不能这样看,他这个做法,实际上妨碍了更多的奴隶让鲁国人给赎出来。这个人回来后没有去报帐,将来别人看见做奴隶的鲁国人,本想赎他出来,又想,我赎了以后,如果去报帐,别人就要议论:以前某某人不报帐,你去报帐,你的品格不如他。这样,这个人就可能装作没看见,不去赎人了。所以,这个做法就妨碍了更多的鲁国奴隶被人家赎买出来,是有害的。 (简评:孔子高明,鲁国的这个机制也好啊) 孔子评落水救人 还有一个故事:一个人掉到水里去了,孔子的一个学生跳下水去,把人救起来了,家属感谢他,给他一头牛,他就收了。别人就议论了:下水救人还要钱?孔子知道了,表扬这个学生,说这个学生做得对,这会使更多的落水人被救。因为救了人之后,人家给钱,是可以收的,于是再有人落水,就有人愿意去救。所以要看客观的效果。 (简评:如果发展方向发生了偏差,也就危险了。鲁国为什么不为此建立一个好机制呢?为人做奴不比溺死严重吧?可能还是国家面子上的问题吧) 孔子处理汪恒事件 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落水救人,时有这样的情形发生:救人者如果活着,被救者会对他感激不尽。皆大欢喜,甚至结为亲戚。救人者如果在救人的过程中发生意外,被救者反而不肯承认。原因有二,一是按我们过去的习俗,救人者的一家都是被救者的责任;二是深层意识里的的因果报应思想。因而,被救者在意识中尽量淡化救人者的作用,以至于干脆矢口否认…… 如果孔子在世,并且大权在握,他会怎样想呢,怎样做呢? 救人的行为应该受到激励呀,为救人而死者家里的困境更不能不管呀。然而,如果都硬性的成为被救者的事情,被救者也承受不了呀,势必会造成民风败坏呀。如果被救者不敢承认,见死不救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呀…… 不论是报应还是报恩,不应该建立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这是中华文化(包括佛教文化)的一大误区,太狭隘了。应该建立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受恩受之于社会,报恩报之于社会。社会受应,社会报应;社会受恩,社会报恩。不能把报应与报恩看成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事,更不能拖到来生来世。那是社会混乱,政府不起作用时候的思想。 看来,汪恒的事,还应该由社会来管。 社会已经建立了这种机制,关键是在澄清事实之后,要无条件的付诸实施,不能推三阻四。 这样,社会风气一定会朝着好的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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